南宁市司法局:
我会作为《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有效化解非公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建议》(12.03.337号)的会办单位,经研究,现对涉及我单位的内容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引导商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方面
为充分发挥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预防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会积极引导所属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21年12月在全区率先实现市、县、乡三级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全覆盖。2022年及2023年新成立的商会,正在陆续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力争年底前全部成立。
二、关于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衔接及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方面
2020年6月,我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南宁市法院与南宁市工商联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沟通联系机制实施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下一步,我会将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系,积极开展诉源治理,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构建人民调解为民办实事快速通道。
三、关于联合律师事务所开展商会调解工作方面
我会根据上级工商联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万所联万会”工作,目前已推动12个县(市、区)工商联、268家商协会与261家律师事务所结对共建,实现了结对共建全覆盖,已调解案件1490多件,调解金额2亿多元。下一步,我会将加强与市司法局的协同联动,深入推进“万所联万会”机制工作,引导商会加强与结对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借助律师事务所行业优势,为民营企业在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领域提供更加精准到位的服务。
四、关于定期开展商会人民调解员培训及落实调解经费方面
自2021年以来,我会大力推进所属商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每季度会长、秘书长会议上多次开展了商会调解专业知识培训。由于目前尚无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财政预算,我会暂无法开展商会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下一步我会将就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事宜加强与财政局、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
南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6月19日